【司法鉴定工作手册】四十三 - 卢炳瑞.pdf

司法鉴定工作手册(四十三) 卢炳瑞主编
目录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第三部分 经济法编 一、公司、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 责任制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司法鉴定工作手册 委托的水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 监机构)对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的强制性行政监督.第三条水运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 善质量保证体系,依法对水运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实施水运 工程质量监督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强制性技木标准进行,开遵循客观公正、注重效率的 原则.第六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依照本规 定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