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管理执法全书】三百四十一 - 郭雅吉林摄影.pdf

最新文化产业管理 执法全书(三百四十一) 郭雅主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通过
最新文化产业管理执法全书 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 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任.第二章保证 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 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 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 的除外.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