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地区检察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地区检察志.pdf

桂林地区检察志.藏书 图书馆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印
序 1988年10月,桂林检察分院决定编修《桂林地区检察志》,聘任长期从 事检察工作已离休的老同志,历经数年搜集大量资料,编写出《桂林地区检 察志》1910-1990年部分。1998年地市检察院合并后,新桂林市检察院决 定由五位长期从事检察工作的在职同志组成编纂组,编纂《桂林地区检察 志》1991-1998年部分,并修改1910-1990年部分。经近一年努力,现将两 部分编辑合成一册,成为自有检察制度以来的第一部《桂林地区检察志》.纵观历史,桂林自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建立桂林地方检察厅 起,检察制度的兴衰是随着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政治风云变化而变化发展 的,这说明检察制度本身就是国家制
一、《桂林地区检察志》为专业志,以翔实的史实记述桂林地区检察制 度的建立与发展及机构的演变过程,反映桂林地区检察机关的历史和现 状.二、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DXP理论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 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以法律监督为主线记述检察 工作的实践规律.三、本志详今略古,着重记述建国后桂林地区检察工作.四、本志上限为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下限断于1998年.五、本志采用志、述、记、图、表、录,1990年以前按业务纵分门类撰写始 末,1991年以后按业务横分门类,以实体列目,用章、节、目,撰写始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