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县地名志(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县地名志.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 GVANGJSIH BOUXCUENGH 来宾县地名志 LAIZBINH YEN DINMINZ CI(内部资料)来宾县地名委员会编
国务院文件 国发[1986]11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地名管理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其办事机构由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代管。县(市)以上地名机构的设置问题,由当地政 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 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 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 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 的地名,不要更改.一、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 理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