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志文物名胜志(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志.pdf

黔南 布依族 自治州志 苗 族 第三卷,文物名胜志 黔南畜自治州史志编纂委员会编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史志编纂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生典 副主任委员王巩汉王由植刘廷福陈吉顺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白俊德石道本:刘宝福 汪克强 李华 罗来隆 罗德仁罗富敏杨贯恩 杨国斌 金福华 侯正中欧正清唐保琦顾永芳 黎光武 总 繁 王巩汉 白俊德 李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志文物名胜志》 编审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罗文亮 编写小组 主编 周瑾瑜 副
编纂说明 一、本志收录全州12个县(市)文物名胜共141条,分七章141节.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未列文物 保护单位的11处.二、凡具备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的文物,不论现存或仅存遗 址遗迹的,原则上都予收录。目的是让读者了解黔南的历史和文化遗存.三、文物名胜的名称,均以本名或就近的地名、山名、水名为准,别名 或俗称则在文中加以说明.四、本志章节,以形成年代的顺序排列。凡具体年代难确定的,就以朝 代为顺序排列.五、本志章节所列文物名胜,系根据其主要特征归类。凡具有人文景观 的分别归入前六章.只具备自然景观的归入第七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