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司法志(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pdf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 司法志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 编纂委员会(1998年4月~)顾问 吴才运石荣乾 主 任 刘晓凯 副 主 任 杨斌 杨叔驹 杨正国邵平南 委 员 张启良 刘玉成陆林贵迟新忠杨谷生 杨登林 唐有祥兰亦松况明勤 名誉总编辑 吴德海 总编辑 杨正国 副总编辑 况明勤石邦留(1998年9月~)总编辑 杨斌 副总编辑 况明勤石邦留 《黔东南州志司法志》审稿吴寿通 《黔东南州志司法志》分纂李永昌李元星
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1987年自治州根据 《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民族自 治纳入法制轨道。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1989年全州有少数民族千部37582人,占全州干部总数62。改革 开放方针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1989年全州工农业总产值达 163896万元,比1949年增长7倍。、,“:、解放40年来,黔东南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变、山变、水变、河也在变。自治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建立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 师范、民族农业学校、民族林业学校,初步形成高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