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志(1990-2010)下卷》(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志.pdf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志(1990.2010) 下卷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57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志(1990.2010)自筹资金的单位96个,编制219名.[1991]35号文件规定设置。按上级提出的 1992年“消肿”工作,主要是堵住机关人“精简,效能,统一”要求,从有利子威宁县发展口,拓宽出口。在分配和安置中,提请有关单 农村商品经济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位和领导按编制规定办事,不论分配或安置,有利于工作协调和减少财政开支等方面出发,强调机关不进,超编行政单位不进,拓宽出口,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不单设办公室,改设党政综 鼓励动员机关人员调往企业工作或留职留薪,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