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志·民政志(贵州)铜仁地区志.pdf

铜仁地区志 民政志 铜仁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贵州人民火版社
服务,对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复退军人、军烈属的物质照顾、精神抚慰、安置管理 和双拥工作是民政部门的应尽之责.民政是困难群众解决生计的“财政部”,救灾救济、城乡低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慈善捐赠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归口到民政.民 政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部”,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起居需要民政部门去精 心护理,福利企业的审批、年检、管理职能需要民政部门去履行.民政是为社会公众 服务的“事务部”,婚姻登记、区划地名、边界勘定、殡葬改革等都由民政部门来办理.民政是各级民间组织的“人事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及其法人代表的审 批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
一在服务部队建设方面,建立了在国家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配套政策 框架下的新型优抚保障制度体系,加强了对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保障。在中央多次大 幅提高优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在县市区全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 然增长机制、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深入实施“爱心献功臣行动”、帮助重点优抚 对象“解三难”等措施,较大改善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到2006年,全区优抚 事业费投入达3103万元,比2000年增加三倍多,在乡老复员军人年人均定补标准提 高1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