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土地志(海南)海口市土地志.pdf

海口市土地志 海口市土地局编 海口市地志办 南海出版公司 1997海口
序 万物源于土地,土地生万物。人类与土地,息息相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实行土地私有制,致使耕者无其田,地情不明,地利无兴,土地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新中国成 立后,开始土地改革,废除私有制,解放生产力,土地渐得合理 开发,地力逐步提高.1988年海南建省后,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海口市积极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实行土地有偿使用 制度,土地管理逐步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1991年8月,海口市 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土地管理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迈上了历 史新台阶:土地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土地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基础业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为政府筹集了大量的建设资金。
大事记 清朝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重新丈量土地,海口有农田11 公顷.民 国 民国10年(1921年),国民党陆军测量海口市土地面积为6 平方公里.民国37.38年(1948~1949年),广东省地政局土地测量队、海南特区行署财政处测量队按福安、永安、府城乡镇和关龙、白 沙、甸埠、秀英4乡划分33个地段,造地价图,绘制地籍图520 幅。市区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耕地10830公顷.1950年 海口市查定应税房产户3126户,应税地产户2810户.1951年 4月11日市城建局对东至南渡江、西至琼萃新桥、南至薛村、北至滨海进行测量,测量土地面积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