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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地区志 下卷 柿园汉墓壁画 商丘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1996年8月
商丘地区志 51平方公里,乡村建设用地面积1046平方公里。市与县城在建设上大致划分 了工业区、商业区、文化区及生活区等。城镇道路平坦,市容整洁。作为全区首府 商丘市的建设,更是突飞猛进。新中国成立初期,商丘市城区面积不过2平方公 里,人口不足3万,至1985年,全市建成区面积为14平方公里,人口达14 万,分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7倍和4倍。乡村建设成就最突出的是茅草房已 被大瓦房所代替,民权县流通村家家户户已建起二层楼房.1950~1985年,本区用于城乡建设的基建投资,全民所有制单位10亿元,其中生产性建设投资8亿元,非生产性建设投资2亿元.
商丘地区志 商丘县城第一次建设规划完成于1983年12月。规划范围北至周商永运河与商 丘市交界处,南至三里窑,西至十方院,东至东甸子。全城包括城关镇全部,城北 公社苏庄、北店和花园3个行政村,31个居民组,以及王坟乡的老南关、王坟、火星台、堤口、常路口和宋菜园6个行政村,26个村民组。是年,县城占地总面 积7平方公里,除水面、沼泽地以外,实占地只有3平方公里。拟于1995 年建设总用地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87平方米,主要向北发展,将城站路(105国道)两侧往北作为工业用地,逐渐与商丘市联成一体。城内酒精厂、皮革 厂、造纸厂、木器厂、毛纺厂等迁往城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