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地方志资料汇编第2辑人民代表大全(河南)金水区地方志.pdf

言 金水区地方志的编纂从1983年3月开始,作了大量的调查 研究和资料搜集工作现正在组织编写《金水区概况》。《概 况》作为区志的“简本”先行编出,年底可望拿出初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从1985年8月至1986年8月,历:经一年时间,陆续编写出部门志、单位志初稿。为了使部门志、单 供 位志融及导地向各级领导和部门工作提出服务和借鉴,我们按计划 编辑成《资料汇综》分辑印发。由子编者水平有限,学浅才疏,缺点误之处在所难免悬请领导和关心区志编纂的同志们提出补 充修改,纠正和批评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志 概:述 金水区是在1:960年6月由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 各划出一部分地区组建成立的。当时的名称是《金水区人民公社》 所谓“政社一体”代理了国家的地方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 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 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 人民监督。
综上所述,我区的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随着全国形 势的发展变化而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从1960年至1962年区 行政机关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1962年至1966年虽然 建立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区行政机关名为“人民姿员会”,核心领导由区长副区长担任,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形成政出 一门,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关,1966年“文化大革命”升始后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惨遭破坏。从1980年建立了区人大常委会 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法行使对本级人民政府、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命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