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置志(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建置志.pdf

目录 凡 例 概 述 建 置 齐齐哈尔城守财 齐齐哈尔副都统公署 黑龙江将军衙门 八旗协领署.管理商民处 街道厅 黑龙江省城巡警局 黑龙江省城警务公所 黑龙江省会警察厅 黑龙江省会公安局 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 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 伪满齐齐哈尔市政局 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 齐齐哈尔市政府 国民党齐齐哈尔市政府 齐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凡 例 一、《齐齐哈尔市志建置志》,从宏观上记述齐齐哈尔建 置,上限起自康熙三十年(1691年)设齐齐哈尔城守尉,下限断至 公元1985年末.二、志稿篇目层次采用条目式结构,“建置志”为志目,志目 下设“建置”、“区划变迁”、“区划现状”、“驻齐齐哈尔政权 机关”等类目。类目下共辖45个条目。条目为记述实体单位,前后 加 号。部分条目下辖子目,其标目用黑体字.三、志稿记述范围,限于齐齐哈尔市区,不含市辖县.四、施政机构、单位等名称均冠以全称。为节省文字,一个名 称在一个条目或子目中反复出现,在不易发生歧义前提下则使用简 称。
概 述 齐齐哈尔市历史悠久。据大量历史文献记载和诸多原始文化遗存证明,远在5千年 前,就有中华民族先人生息和繁衍在嫩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形成典型的昂昂溪文化.公元十七世纪中叶前期,清朝统一黑龙江流域广大地区。崇德八年(1643年)后,沙 俄势力入侵黑龙江、精奇里江流域,盘据尼布楚、雅克萨城。康熙年间,镇守宁古塔、黑 龙江等处将军,先后统军进行正义的民族反侵略战争。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朝 同沙俄签订《尼布楚条约》,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划定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以东 至海,外兴安岭以南,包括库页岛的广大地区,属于中国领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