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文物志(江西)万载县文物志.pdf

萬载縣文物 《万载县文物志》编委会 万载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馆等单位给予了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编写文物志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水平有限,缺少经验,错 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专家、读者指正。
用括注历史纪年。古地名或一地多名者,加注今名或夹注别名.六、本志所用文字,以规范的简化字为准。记录铭刻、书画 题跋、碑文和引用古籍文献原文,则按原字样抄录。记录人名、地名、文物等专用名词,有的用了简化字,但为了不引起误解,故保留原来的繁体或异体字.七、记载的碑碣、古字画、红军标语、馆藏革命文物等,将 原直书改为横排。对一些字形不清晰者,则划“口”号占格。校 正补缺文字,则以方格符号或括号内加补缺字.八、文物单位的距离,均以现在的县治所在地为座标.九、计量单位:里程统用公里.面积统用平方米.长度统用 米、厘米.重量统用公斤、克.数字统用阿拉伯字数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