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志第一卷(辽宁)本溪市民政志.pdf

本溪市 民政志 第一卷(1840.1977) 本溪市民政志编纂委员会编
族等诸多民族世世代代生息繁衍的燕东大地上没有民政活动,好在修 志有一条“详今略古”的原则,勿须过多取舍,《本溪市民政志》也就自然 地体现了“详今略古”这一要求.真正为民排忧解难、彻底服务于人民的民政工作,只能是存在于中 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中。特别是在新中国建立后,民政工作 才可能发生本质性历史性的变化。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 观点,科学地载述总结建国50余年来本溪民政之历史,展示民政之要 略,探索民政之规律,鉴昨以资今,据今以瞻前,这对策励我们不断做好 新世纪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大有神益,也为后继者弥补了有史无记、考无 旧章之缺憾。
八、本志地域范围以现在行政区划为准,其业务范围按1983年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的规定及其新增由民政 部门主管的业务记述,对历史上曾经管辖,以后交出的工作不予记述.九、数字,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数量,包括整数、分数、百分比均用阿拉伯数字.十、本志资料来源于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本溪市志)、《本溪县 志》、《桓仁县志》《本溪日报》及部分口碑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