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志下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铁路局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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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志 1914.1988 呼和浩特铁路局志编纂委员会 下册第四篇经营管理 第一章体制机构 第一节管理体制 1923年京绥铁路通到包头后,管内铁路归京绥铁路管理局管辖。1928年北京改称北平后,管理局改为平绥铁路管理局。此时管理局下设总务、工务、车务、机务、会计、材料等处,处下设课.基层站、段、厂由管理局有关处直接领导,实行 三级领导.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军侵入华北,以“南满铁路株式会社张家口铁道事务所”的名义经营康庄至包头段铁路。1938年在北平设华北交通株式会 社,并下设张家口铁路局管辖清华园至包头段铁路。此时虽系分区设局,但仍实 行三级管理体制.1945年“八.第四篇经营管理 车务段进行了党委领导下厂长负责制的试点,1981年又在企业整顿试点单位呼 和机务段、包头东站进行了党委领导下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到1981年年底,路 局、集宁和包头分局、包头工程学校及91个站段级单位均试行了这种领导制度.1985年4月,根据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铁道部的要求,在全局工作 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厂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积极慎重”的试点工作原则。选择工程处、包头铁路工程学校和13 个基层站段作为全局第一批试点单位。6月下旬,局召开试点单位领导干部会 议,组织学习中央、铁道部和内蒙古党委的有关文件,交流了试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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