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第一卷1949-1983(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第一卷.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
说 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发展,我国 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 要,我们编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本书搜 集了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三年底县级以上各级行政区的变更资料,是 一部很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性书籍,可供各级党、政、军机关和工矿、科研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大、中专院校、图书馆(室)、档案馆(室)使用,收藏.本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民政部民政司分别 整理各自的资料,最后由民政司统一审核、编辑。全书共分三卷,第 一卷:省级行政区划表和华北、东北八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九四九年省级行政区划表 5大行政区 30省 5行署区 全 国 1自治区 1地方 合 计 12直辖市 1地区 北京市 天津市 中央直属 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平原省(新分市)行政单位 察哈尔省(张家口市)绥远省(归绥市)内蒙古自治区(张家口市)沈阳市 鞍山市 抚顺市 东北区 本溪市(沈阳市)辽东省(安东市)辽西省(锦州市)吉林省(吉林市)松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热河省(承德市)旅大行署区(大连市)西安市 西北区 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宁夏省(银川市)(西安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省(迪化市)上海市 南京市 山东省(济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