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审判志(青海)青海审判志.pdf

青海审判志(内部存用注意保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九月
序 《青海审判志》内部出版了。我有幸为之作序,不胜欣慰.青海地处边,历史悠久,法制史的渊源流长,特别是在审判方面,有 不少自已独特的典章制度和审判方式。《青海审判志》第一次对青海有史以来,特别是清朝、1929年青海建省、国民政府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 各级司法审判活动,进行了客观公正、全面系统的记述,并把省一级的审判 活动作为记述的重点。填补了青海法制史和审判史的空白.审判机关历来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审判活动,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惩罚犯罪分子,处理 民事纠纷,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巩固其国家政权。
凡 例 一、《青海审判志》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方法,力求全面、系统和实事求是地反映 全省司法审判工作的历史与现状.二、本志文体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原则上采取横排门类、纵述事实 的记述方法。结构大体相同,一般分篇、章、节、目4个层次.三、本志时限为1644一1987年。部分章节的记述内容有下延至1988年 的.放以前和解放以后.“建国前”、“建国后”,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立以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五、本志所用数学,除习惯用汉字表述者外,一般用阿拉伯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