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务志(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政务志.pdf

第四篇 行政管理
第四篇行政管理 第一章编制管理 第一节管理机构 一、机构沿革 和平解放前后,西藏地方政府没有专门负责编制的机构.1956年2月前,中共西藏工委组织部设专职秘书一人,负责办理有关编制方面 的日常工作。同年2月27日,中共西藏工委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成立,其日常工作由工委组织部办理。1963年12月24日,西藏编委会与自治区筹委会人 事局合署办公。“文革”中编制机构及其工作陷人瘫痪。1973年1月13日,自治区 党委批准恢复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自治区革委会政工组组织组合署办 公。1980年1月11日,自治区编委会的工作划归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
第四篇行政管理 务系统内、本地区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在内地各民院、各专业学校学习之藏(回)族学员,工委组织部、各办事处及各有关业务部门与校方和有关部门商议后延长了学 员的学习时间,继续深造.部分确需离校者,分配去西藏公学工作和去邻省少数民族 地区实习.1958年3月,中共西藏工委组织部对全区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调整原则是:在已有编制内调整,全西藏总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多.适当增加统战部门和群众工 作部门的编制.减少领导层次,实行领导干部兼职,撤销与合并各单位中一切可以撤 销和合并的科室.减少行政事务人员与勤杂人员。同年12月29日,中共西藏工委对 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