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彝族自治县法院志(云南)路南彝族自治县法院志.pdf

路南彝族自治县法院志 编纂领导小组 组 长 原:昂志诚 现 陈志平 成 员 张 灿李保全毕正雄编 纂 组 春燕 毕光祥苏志荣赵景文 李石友李发祥 审 稿 陈志平 张灿李保全毕正雄 核 稿 县志办公室 摄 影 李春燕李保全苏志荣 校 对 李发祥赵景文李子文 毕光祥
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整顿了人民法院,划清了新旧审 判制度的界线。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对人民法院在国家 机构中的地位、性质、任务、组织体系和活动原则,作了全面的规定。从此,路南县人民法院的建设进 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以后短短的三年内,路南 县人民法院就初步健全了组织机构,建立了各项审 判工作制度,审判工作在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指导 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忠实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发挥好 审判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为保障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