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检察志(云南)峨山彝族自治县检察志.pdf

峨山地方志丛书 峨山彝族自治县检察志 内部 资 料 注意保存 1995年10月
序 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 工作,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 容。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历 时八载,几经修改,今天终于付印出版了《峨山 彝族自治县检察志》。借此,以序为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通过 行使检察权,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 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保卫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峨山县人民检察院自 1955年7月创建以来,曾几经挫折。在1957年反 右派斗争和1958年的“大跃进”中,由于受到“左”的错误干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各 项工作原则受到错误批判,组织、业务建设受到 严重挫折和削弱.
序 峨山县人民检察院自1955年7月建立后,和 全省、全区检察机关一样,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 展过程。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和1958年的“大跃 进”中,由于“左”的错误干扰,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的职能和各项工作原则受到错误批判,检察 机关被视为“可有可无”的机关,组织、业务建 设受到严重挫折和削弱.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峨山县 人民检察院被彻底砸烂,检察工作被迫中断10年 之久.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修改通过的我国第三部《宪法》,恢复了人 民检察院的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