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局志(重庆)垫江县交通局志.pdf

前言 为了继承和发扬我国几千年写史编志的优良传统,整理、保 存、继承历史遗产,为建设“四个现代化”提供历史借鉴,特编写 《垫江县交通局志》.盛世修志,是继往开来之举。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 下,全国上下陆续开展纂修地方志的工作。垫江县交通局志编篡组 在时代的推动下,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志编委的指导下,于一九 八四年九月正式筹组并开展工作.鉴于我县交通运输历史悠久,生产建设项目较多,编志工作面 广、量大,涉及时间较长,许多历史资料残缺不全,加之编塞人员 水平低,面临这一事实,编篡组自始至终把资料工作放在第一位.首先通过看阅旧县志,查阅县、地档案馆存卷一千三百余卷.
凡 例 一、《垫江县交通局志》上限为一九一一年,下限为一九八五 年。对于一九一一年以前的部分古代道路、桥梁、运输工具等,则 力求尽量追溯.二、本志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重点编篡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三十六年公路交通建设和运输发展史实.三、志书中的历史朝代,一律沿用旧称。如“明”、“清”、“民国”等。一般未加政治性定语.四、本志记时:一九四九年前用旧历,括号内注明公历,一九 四九年后一律用公历.五、志书中的地名,用普查后名称。记述过去史实,使用原 名,另在括号内注明现在名称.六、志书中,凡引文皆注明出处,属摘抄原文资料,一律加引号。
垫江县公路养护队 垫江县航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