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地区民政志(重庆)万县地区民政志.pdf

万县地区民政志(内部资料)L 万县地区民政局编 一九八九年
序 《万县地区民政志》是我区第一部记载民政的史料书。际这部 志书出版之时,我仅对民政工作和编纂这本志书的目的谈一点认 识,用以作序.李鹏总理在接见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说:“民政工作在 我们整个政府工作中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很困难的工,作。这项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安定”。纵观历 史,历代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及利益,均把民政工作作为政 府的一项要政,而倍加重视,民政工作体现着国家对民施政的一部分 最基本、最广泛的行政管理内容,其业务或机构却有一定的继承 性。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对民政工作的客观需要所决定的。
凡例 一、本志设篇、章、节、目四个层次,计十三篇三十余万字.采用语体文记述,以志、图、表、记、传五种形式,秉笔直书,详 今略古,以时间为经、门类为纬,横排竖写.二、本志上限为民国纪元前1年,有的章节尽量 向前追溯。下限至1985年,其中,职官和大事记断至1988 年,重点记述1935年至1985年的50年.三、本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用朝代纪年,括号注明公元纪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用公元纪年.为节省文学,简称“建国 前(后)”.四、志内表格和正文数字,按规定凡具统计意义的均用阿拉伯 字书写.五、志内地名一律采用事件发生时的名称,有变更者用括号注 明今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