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曹姓] 鄞县月湖曹氏宗谱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 — 民国二十九年(1940)_三.pdf

好飲酒致鄉之不 極可書極能書的子弟而客於資本然後 書未為運也唐翼修有言不能書 營生管家事給束薪水之傳書者 得以事心學成就一才德遒之人亦是好 的習一就一不可故就新亦不可尖 刻發财與否自有命在但求布衣暖飯他可 郵縣月湖曹民宗卷三 一勤乃起家之本自北至老儿事悉心省察居 须克勤克服用得宜庶身安而家可保也 常不得逸并妄費一起家固宜如是即守 家者亦不可不知勿以富自侍靡爭華務 古人有言勿以善小而不勿以恶小而為之 們保詩士大夫之家须照家譜不可随俗荷 冠香祭观家之富而行楊椒山公訓我 且廣子有所觀法此言最善吾宗昏事不 必過奢勿以族酒写名恐未婚者無力宜婚者 不果嫁女飛於告加符後出嫁之女送嫁
一男子二十以上皆可婚女子十大以上皆可嫁 冠以告成人婚以世宗族會燕享然必 各具禮服以受冠者婚之拜否即不得與會 富亦无過不待君矣 婚须要明户相当婚娶价视家之富然 事自其哀葬事無於融在古人為常事 在後世喬士之大節也試者之日愛敬 乎融而不敢忽書先王教民善俗之法也近今 以生哀戚以送死墓焉而葬焉而祭皆循 世族多有務笑靓而越分競豪华而乘耀咸非 餘魔学 世世子守而行之可也 治儀制最勿拘厚之当其人力 古人理葬之道孔子云與其易也寧戚傳 厝棺土免致水火不测之 喬之皆非也不日人停枢在家亦不計年 量之可為名分所常為可為而不為不当而 父母之戚莫大故死而成服将葬而币既 葬而相慰各得其宜營葬必刻記傳後
冬其時皆在仲月今人多依家卜日及 不可得而拘者在随時備物宜性墓祭先儒 不以為然考之周已有墓大夫之祭亦人心 追養孝其可小 之所不能已者也夫感霜露之惕雨露之 祭宴古禮所最重然祭莫於齊戒致誠 其牲牢有定數至如苑豕瓜及庶人魚 之万亦不以菲醴而已今多以笑没禮而 其對神主遗像往往箕踞无状享醉创或 都縣月湖曹氏宗卷三最 规及爭暄不已誠敬之心安在我子 大餘魔 蔡幸勿有是也 目合族又日之以食而弗楚茨之 章日父昆弟言燕私此祭华而燕樂以親 骨肉者世所祭而献以行合族之禮也程子 日凡人家须月一會以合族又日吉冠婚之 禮更相與為禮使骨肉之意常相流通人家 骨肉疏者只写情不得接耳夫合族之法行 近而親者愈厚遠而疏者亦不至散非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