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陈姓] 陈氏族谱不分卷 — 清同治三年(1864)_二.pdf

即羞今刑人内以率由 先格言興識家皆合族世當遵守一有越 文原以徽實後人不能其祖武即名公巨卿 刻之此外不多乞信 文至朱文公楊中堂所作之序蔡中所作碑非 以佳文何盆事今惟前主所及前人所已有者 之 傳本物之方善人喜於見傅则勇于自立恶人 以光家乘也因共文世所华且有盆於人心属 陳氏族 無有所划以愧而權但吾先世忠厚傳家善质 多俱用傅未免繁燕登其尤者其餘非无可 以之不腾也
派一人經管舞理率祭”後分次第坐席合飲 會首不得急缓模事赴會者每席八名不得越分混 至公洞内吊肉買菜全眼过拜其厨居之事各房 折席有溢户规達者公罚不贷 席倘有芒事不來公同付席者勿老劲不准 立五屏房長撑避老成正直者為之所以酌事 亦不得已見不當言而言如遍另或其人衰 宜禁止粉争為房長者不得瞎循情而當言而不言 陳氏族部 家规像钓口寳其房長或照红丁圖族公識多 老或其人已故券由淚公不得自承致 得因私事身致臨張如達銀五 丁會之日當年會首務於步二日出州商量料理不 算明晰不得含糊支吾至飯食之資計日給遵 房長辨理族中公事不拘出入生息券开列项清 得問日用 公所豹目期或先或後實因私事假名為公不 各厉人累房長公處不得任意喧
人數多均分如達公罚 廖氏旅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