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范姓] 范氏历代宗谱十卷首一卷 — 清光绪十八年(1892)_四.pdf

堂崴,附錄菲譜宗子傅引 道寓焉也山合族公鼎以升监之系居多崇文正重 宗子者何主奉也主奉何以名宗子統旅人潔雁肥宗 贵者弗敢凛平宗子之意也次主奉之世而不 美澤也非能弗推非衣冠弗任泰秋有事同崩族有 不敢少掩她平俊之任宗子也 不以行重能事因以宗千也者表之不才者 范氏宗普卷四 後樂堂 严宗遗事后世子法守在焉苟不及時辑即有作 考者何以復考哉故於前人之所遗参其所未備庶後 业 世知所考焉作附錄考 主举一八其職 勤修副腺 低籍 提管一人其 督理庶務 上辅主奉 下膨主典
原 立分同單五大分子政子发子宗求允升鼎玉益王 花礼五分輪值為永達敬宗睦族之義严縣墓祭日每 貂很安惟微互等向年先人集田五公祭六 以俗事接舌致和氣今會同族公一规臨祭日不得 历他事致啟穿端更有鹤影雅本愿五分附葬五 力非無另悉之計嗣後各子微不得以此藉口凰墙内 均庵另卜新阡所以思弯權厝天教於前世思齊目下瓣 范氏宗善卷四 每年输任之分价奈目四分公择其人收夏梦秋租以 其祭品祭桌悉照前创但子孫景多宫祭必得十二桌為则 後乐堂 辦明年祭品務期合宜勿得推争執世世子孫永守 勿替偷有餐子孫捐奈田不拘多穿五分均收如或 無永達馬照 不臨奈犯规欲斯不拘長幼鼓其五分各執 子榮 康六十年九月 日立同單五人万子政 尤升鼎玉莘田貂復
原 立公同單春明敬肇封逸基观揚等為公祭事照得 赢遗祭田八献自乾隆一二十一年旭立各房承祭不高將 所收花息收救i至嘉五年止眼全五分置得完程田七 文内中造堂印大許修支譜又支費過足百干文此 十八敢二分五毫现放出息銀三百十一千二二百九十六 固重宗之亦我各历子孫俱能循规蹈矩裁力同心自 借新水以辨事故得至此現在族丁繁行春秋雨祭仍藏 范氏宗普(卷四 支堂鹤 以承之公项至於恤助祭高规條亦宜公同條纪以 公祭公高且祭田及百献進山米藏得事八 三後樂堂 公集族人於利九目祭告公规保開列于左 善後開經理有人规條有到不致可永久為此 麟木司 本支之有支長义菲之有主奉一句公事须支長 推偷支長枸私察出識處 法管理向年力已久俱自備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