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姓] 方氏族谱二十四卷首一卷 — 民国十三年(1924)_二.pdf

圖墓祖電大樂常 石 托 塘庵市井 角四 橘 方民五修族譜 卷二大祖墓國 右地坐湘同属五都北衡區常巷上手崭係伯大器 敦偏堂 上排戌山辰向啟組耐左乾山巽向第二排葬啟姚劉 公萬亮山地契藏上抵孔人界左抵人界右抵 外窖石下齊山窖石界印契然我大龙公安葬中 游合左同向又老左侧葬崇渭姚熊氏辛山乙向下排葬荣 氏戌山辰向崇消母冢左同向第三排葬崇塗元配氏成 山辰向先斐耐右同向老填左葬崇游娥氏庚山甲向崇 是山後任兄弟子孫進葬禁管兹仍翁圖立以之 以作生辰祭记之治感十一年兄弟備銀入同回 經戌山辰向大公因无關原將該山又銀拾雨整捐人洞内 下子孫合刊
穴雁壹堆其丈界上尺左右各睦尺下抵陳人界址 坐心超直上壹丈直下贰丈左右各方壹丈伍尺又屋對岸 未少個文其界就日中托满加大尺後上面祖填一堆 收執為 均保尺過量任方人四方窖石界自之後各管各界 雨造不得越永无今欲有此加契與方人永 契明足 不重書 楊東友 方氏五修族譜 同治十三年 中证 月 陳昇平 到其中均押 卷二大然旅填山契楼 日 到長春押男仁封押筆立 敦堂
輪流交還年數目届久日证用有餘資掌放蓄 且未年叮赐今何敢忘是以遭命央族是诸挥普九 华仲音成魁整和等公章程立經管承理祭i契約銀毅 作山内不許子孫進葬所有竹木公管公禁得私伐自之 万严老成推者争充者至於田菜不計子孫细 增田不許下子私支索分但經管三年一交不拘房 各收壹纸為 公同责不遵協禀究恐口无立此合字叁纸三房 後各房子孫務宜合志同心偷有敢抗遗命者即是件逆 給銀叁整至伴得墨登仕之奖俱待時酌 重批文武奠赏小每名惠回给銀壹雨正入國者每名 又批首行立字起至二行可字止娄正筆字起至據字北 方氏五修族譜 百華其庭香筆九華批 卷二大崇租田藏 敦偏堂 仲音 遵谐 族证 聲和 九華 成魁 道光二十大年二月初十日 三房合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