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陆姓] 陆氏葑门支谱十七卷 — 清光绪十四年(1888)_十三.pdf

睦氏門支譜卷十三 豐裕庄规條目錄 祭规條 義莊规係 藏增规條 瞻族规係 庄规條 會課规條 睦氏門支普 惜字规係 卷十 目 豊裕義莊 莊房圖
惟正之供首宜慎重依限完納掌莊人不得懈忽 義莊費用缺不得向親族借整如有盈餘亦存储勿稍 族中田產義莊不得典買 皙爲挪用候有二年之蓄方可增置田座呈明立案勒石 為數無多設遇歉不所用掌人權事之缓急或停或 義莊田產理宜首先國課再許支現在田旅壹千餘 之累 給時酌辨豐收後仍照规支發要在調刺得宜以免支 凡莊内漕公用春秋祭享及給发銀米并零星用俱分 曹裕義菲 計簿逐年結算核實報銷簿存莊内 義田興私產不同私產供一家之用租缺尚可别挪若義用 不准拖欠抗者送官比追勿稍任其短欠 缺租给公用何挪補嗣後收租例限各细年清年 借住莊屋本祭饮福之外不得在庄宴會設族中事 族人無支米不支米者照各莊定例不得租種庄田不得 與莊無涉者亦不得在莊
写法 張太宜人治家遗訓早見及此沉莊關合族尤宜恪遵永以 莊内設立司雨人一專司米條漕支放月米一專司祭 器修育雜務兩人辛膳視其事之繁酌定按期支送其餘 辨莊内一切事件之人隨時酌增辛 侯續增田莊中經費充足掌莊之人每年酌酬薪水馬 好義情捐入莊中者明莊册天 費計米贰拾石稽莊减牛主奉睦石年終支送如本人急公 睦氏支譜入巷十 義庄规条 各支下司事每年酬米肆石年終支送不得支亦不得寄 豐裕義莊 右其十七條* 存其有情捐入莊中者亦明莊册 一世准人宗謹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