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余姓] 余氏宗谱十八卷 —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_二.pdf

慎要義 一日實以昭德也二日以貴功也三日考 譜有六不書 一日祖 修以崇记也四日规以守世也 祖為身所自山有組而不敬是之也與凡不孝 不第及身非者皆礼類世故之件道 不書奸生妓生及蛤姓以宗派者不書 不孝親致死者不書克暴横行族致死者 余氏宗入卷二 二日叛常 修六法 二忠奇堂 千各犯義者道典叛棠同律大进無道者不書 君巨之義同於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视王章 宗族者不書 欺居國虐害下民者不書書史舞文連累 三日犯刑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救三尺怀自干 典國法之所不容即為家法之所必巨恶巳 經大碎者不書殺流者不书将子婦溺
曹譜凡例 之作所以明一木而聯子姓傳凡子孫知 常之大而親親之派别支分年世遠莫 不尊祖敬宗敦偷睦族關為携重也故必之 立圖圖法欧陽氏上自高通下至元孫以五世 為别所以明五宗辨五服至五世则復提六世上 書父於横格使知其支篇某派所出此作譜之 领也 贵具寶如自集分來某丽自桌去 余氏宗人卷二 营儿 務使水源木本條分晰不得援引以致混淆昔 四忠裔堂 世系行皙共為一圖合欧氏之法生書名学年庚 明洪武不宗朱子狄武襄不宗梁公足篇萬世法 没書卒葬山向其或族中有诚股度及為幸禁 佚者俱削不書婦人於夫而再者義與磨 女子则書通某氏某此法古中亚之义也 只於夫傳内書日娶某氏或子傅中書目母某氏 宗子者一族之所宗也爲大宗者百世不而小 宗即有
光明之至耳 家之有譜國之有史成周大小宗法小史職之 火盗冠氛桑之害为一失落后之子孫欲 譜重矣必须仆珍藏不可寄戚友恐罹水 尊其所当親其所当親無而稽考甚至同姓 為婚作婵作俱不可得而知也若先人之間像 傳命封序記詩堂圖垫界家禮儀節等 以李葬杨氏”填当時官司考其世系惜又无譜 類其重興譜等昔楊誠齊先生計勒為人所得藉 余氏宗入卷二 蓄谐凡例 可稽莫能判皆由子孫不能保之故故譜之 六忠奇堂 開係匪圣万下倘有作盛者宗子协族長族 影印以不孝至醫真宗其罪更大一經察出 追治罪制其名 曹家宗上中下照派列開有上而不 錄中下者近世经縣孝廉萧學書重修家譜例 不削其各後夜见干百小兒索飲食衣服 銀鐵室不學書成疾友人董再往探病故 日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