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周姓] 周元公祠志略 — 民国18年[1929]_三.pdf

均保密打松榕实砌石但地上工程已費去六七千元去冬在上海 向湘老踏同宗商建敬睦堂及大門工程费當時上海方面允捐三千徐元但敬睦堂及大門需費七千元現在大門尚未完工而敬睦堂甫經 待催豫算至於此次祭費約需二百數十元湘給谓石特人辛伯四位 宗長及恩等伍人摄分之但日後祭費如何等畫及秋祭日期如何规 上梁工程未竣所用之款今尚借欠六千元若兰完工結束需款若干 定大浆 捌月仲丁祭期恐典朱文公洞同日微有障 主席隧月初柒元公忌日但天氟炎热各處宗人來往未便若以陰 聚 周元公洞志路 卷三 表决本年定戊辰捌月拾柒日為秋祭期惟下年经期否更改再行 商定 辨西月初柒日提由在杭同宗私祭 仲若本日到會人亦可随意捐助此次祭费 若棠兆標各出五元
紫经費 由愚据任之 表决以後祭日到奥经者每人祭費壹元 不少 主席甚赞成此大家意見如何 之今日到會者如每人捐款一百元於叁個月内交到亦可集款 指洋一千一百五十元 當場由各人自行名捐款一百元者之压棠快生會二星 南友三錦元静山共十人章聖善聖榮各自捐五十元計共 催收 周元公志略 卷三 暨十四都方面前寫之捐款有一千余元未經收教悬便去 四 某君 有已付出指款面中未收到者此事如何 辨西既已付出捐款由收款人負责可發向其追價若由浙江實 業銀行與杭縣晨工銀行雨處收到均出有收據不致有至洞中收支 主席宣告散會 各概敬堂及大門完工後再行刊刻告書分送答照 民國十八年二月十七日(己已正月初八日)下午周元公同備處 董事常會會
不多當易集解决也 寄通知想谓石宗長必派子姬來杭興祭可以帶來應用其余每人捐 洋一元約可收二三十元之番此後每次祭費豹须洋一百二二三二十元所短 伯 可由同人中公共捐 廷先生之管良是但總须速等慕委 辨西本月内提旅费子藩宗長再赴整接治有无成效未敢逆料 廷嗣宇建乐費短甚多共當協力設法勃慕將來如有尾數未清亦 友三 存二百七十余元昨唔友三先生及亦提商酌法 辨西辛伯宗台來面十三年所捐二百元記保匯寄杭州因日人未 再杭州建費所借之款须付利息上海方面喷有言友三先生處尚 予處存洋二百七十四元七角二分六厘亦當按祭期付息款 周元公洞志略 卷三缘 能检出收據現在此款尚無着落會同友三先生梭查寶案晨工雨行亦 無收到此款據應共商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