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潘氏五修族谱[20pdf]湖南潘氏五修族谱_2.pdf

凡例 一例恭避字有 御名 聖概不敢用以昭敬謹 一垂絲欧氏五派一提之例直之矩父子孫 會之共同條横推之知兄弟一再之支 潘氏五修族譜 分派故先列垂以為錄之網 柴阳堂 一凿錄从氏大書名派二字便易也上書某 某之子溯其先也下書某字某號有无職街及 子或出他姓及為借者皆附書尬母下一 生葬向其身也後书子女著其代也 望其歸宗一则其返木也 一元配娶皆與對格平列蔽之义也其生子 分别載使知所自出也无子必求之但 已故者書配生者書要别存也妾有子亦平
無子立必要同枝共派方許人譜帖以承 宗桃但於燕父齿錄下必書某兄弟之几于生 宜免其背義歸也若以組孫兄無弟照穆氤 母齿下必書子某山撕某伯叔明其所自山 炎公同究 子孫原不得出撕外姓若出他族或母下 齿錄下还某處以侯後歸或其人不返伸其 堂俱宜收歸人譜内其有遠徙别省者必於 潘氏五修族譜 子若孫得有所據而不忘本也 宣统二年庚成 三柴陽堂 立垂圖内書遗某内書樵某某之 予其無後者鐵内書止字垂國內加一黑 他人矣無贫富贵概不准 隨子乃姓根苗當合歸厥礼不歸是 細意察不許妄錄以免混宗以杜後累 命野合好生尤於宗礼不小各房長
存善不書盖棺而後定也 年未静而於生母位下明不人齿錄 未生于不得预取空名人盏目後生子年命 與修譜年月不合致后人疑端且防將來 名篡宗等樊也 合冢不葬之先後惟於者載某山某向 合外人日與坐向日冢然必详左右前 此外不卑於也卑者目耐夫婦兄弟日 潘氏五修族譜 卷 见例 後及碑有无恐世遠年後人不得其也 五柴陽堂 必群載失考者疑 邱墓在木邑者不書邑吾宗故土也非木邑者 一各易房長册生年號支干最易混淆務 逐一細查交局母得遗漏錯倘睡此答歸 錄房長舆譜局執事无涉 一各身名派均未一體同行關后以德字一齊照 舊譜力字起派以歸书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