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书三十二卷_第五册.22021(清)黄六鸿撰.清光绪十九年刊本.pdf

上請定奪侯批允發落 与律俱無正條则用北照法合應照某律比照某例定 所可以應写之也故有须照術無例方照律其所犯例 之條恰相吻合者因而之以定其應得之罪非者 创律乃一代之典章例為因之制以其所犯具律树 周者問其所犯之由而凝其罪也凝罪原有一定之律 問换 福惠全書卷之十二家 刑名部 按有春 旨所行者有大部
若郎及其 各 日 日罪日 日 日干轻 日 入满日 疾若在即则及奏其之一 依夫坐坐通计 輕里凝一 减 死加加+以者逃者及者請者颊百不者 人依随乃之家坐井通得计凝减流减出诚 者雨加 六 老文者意應事變 親彼 者者者丈不人者者之者徒 一三之人者 不杖方者 字 疾虽泉禁情其于 自此 聘由夫坐共應职绝數對山等流類人 得满加數 殊证而之连犯先 鹰同名 充附妻其男连犯得徒計科供 俱同罪輕 加加至满 若而明復物後十意 役科 宾妾意子坐坐之貼而罪而 萬二者之 人徒杖乃 在會白明则恶 福此 依條犯之也之家位楼言計言 死减法 于徒七坐 徒上皆如不如 人罪 類長也通如催如 减同無如 死满十如 刑已如所 年意同如没
候旨定奪今朝于情真矜疑之外又有履决前次 復行朝臣集名日朝蕃分别情真矜疑雨项再具题 法司復奏請已定但令盒候秋後處決每年秋決之 時即立決情真罪當無再世一监候院司成招具題 真犯死罪宜加顯者也然其死之法则有二三決不待 府惠全事 一日死 死罪之不同 者不在五刑之由 下徒牛 事自一 日徒 目杖 摄罪 人 不 驱水 者 不忍 為一 杖六卡 卷之书 奴 流 等 刑名部 人有罪 六 径 微 三分二小頭二 戒之書日鞭作官刑是 分七 百為五等無杖十 站 一等加等今只用以 人不 此 四 郸 居多 荆 土終身 辛苦之 城且春 條 每十 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