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忠公遗集(书牍三十四卷)_第七册.49761(清)胡林翼撰(清)郑敦谨.曾国荃辑刊本.pdf



致李丁果臣汪梅村蒋支若 致文案書局君 致省中及各营公 復多都護 致會飾 致書局牙局文案 致省中公 致省中公 致栗仲然康语雲觀察 致荆沙宜昌各局 初九日
英霍光州分犯楚疆以糊之兵使之回而退其 十葛大股并力西犯必不南路犯桐北路商固 非此则必不可去也钟去後秋冬之開必有三四 十余人奏飾往振林黎之意必得地方之符乃可去 軍之人前往期事權不為边业不成近十日都中必有 江浙為合庾根本京生命所系然使泛泛身事常理 公不多比也 公共之弟之軍事精思多生从往返書札之中其 酉抄上軍情势必不出此意料之外可丹初香雪 家塘或田城中也近目且目英山再酌弟有寄雪琴 人湖中矣弟以軍事不能间黄州大豹兴日或斯州张 湖南圈等事抑或交滁种差委飾已復奏而龙公已 氣不精多無益廷看寄飾左季高愿否仍葬 於湖北之勇少無可骤嘉湖育更多而典湖北官不能通 自問亦属無理则殆將矣林又何能狗强乎苦 所部前往而見其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