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汇辑便览_第二十四册.04101(清)刑部编.清光绪十八年刊本.pdf

大律W巢集便卷三十五目 狱四脱监反在 外及较犯融不往人犯用繁 中国社会科
瓦祥 受故 先病故取 未到察 强自首 投首冠位 创见兴 专聿刘民年辽也一卷三五州律抛 同律不同 立现合春州方 奢初其加一题 各惠 具礼一单罪 携们 年道 地方官降一级任 未周旁 用近别徐一年餐握 州洲 年在项内临藏将由 日旭出 底中省携县参 方官 恭至如果查明所境 不知者降一级聘在 猎核出 名加级一月眼 知 十人之属不分有 日提名财 财故相同敬摄 分省各何不 者不且以名 能受目技不給拥服者 以最不合 人司罪止共一办 不分铃而乘有兴也一 免覆罪者不符免听 一祈一得 人俱 捕得徒流二人或捕得死毕 创托敢木行知而不捕赠 我是不失出此 人反重於已之 藏人一等止假三二月 因苑二给眼一百目此助 生技主守不
清得食宾最有量 北 疑無此耳充其 未 此 要固级 奥四同 者 者人命后重 罪以可犯 徒流以 然 軍 候 人 指已招定 行 人 ek 丙 不 由 发 事之人 坐关汉 保 浦 拉 两散甲不行未见 乙丙三人同浦 政 不加 不 即犯充 八坐 行 也 候 推 罪 起 加 乙丙往 死 座捕人追罪 批 人 功止 未足蟹 罪人木 划 有 人 人 候 犯 不 供 直 功 犯 地 果 迹 之氧推之 可 至 八 不慎永王处 或+得财九十 丙本罪面 飞捕 以 不待铺 瑜 走 有先之 捕人 次至死 下之 发人 拉 本 同 到 罪 故 文 徒 而 租 浩 罪死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