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靖江县志十六卷_首一卷_第六册.02922.清.叶滋森修.褚翔等纂.清光绪五年刊本.pdf



王秉彝字好德蜀之巴縣人成化三年由人授江 明 莫居 自若税欲 及三 不 恩碑都亦戴為端邑名宦之首 邑之征科皆其酌定端再易命民怀之不忘立去 总既識置縣乃履敢察土定赋合可為世守迄合 負助毂種子女資婚嫁二年往返風濤中无 缺通始清輪涉险者計銀布抵之招流亡缓 止写之循安辑量沙之振以甲之美補乙之 合時馬洲未設縣民困於赋役秉彝時乘舟至 克+郡達 微 盖 不 银 無4 於 限 者 我 正 四 不 以此 差 足 银 故 困 以 巡 之 布 走 何能 有 税 批 常 平邑 中 母 大臣 有 健 流 民 友 割 者险 者 地 我 甲 免 决 之 浦 通我 析面 省 真 常 之 横 典罪 田 比 年 岛弱
金洪浙汇勤縣人宏治元年由進士任長於吏治明 陳崇德字季廣長樂人成化十七年由進士任时海 年凡有利民之事无不大第典笑江去 察如有潘兒掠婦而殺其夫逾年無知者洪 至浙江布政 寇蓟通璃發奉巡按王公概修土城備之又建 勤晨至其處马合起观得兒伏辜蓝任二 醫學及陽学於縣治左右成前命未党之工歷 随大 之 也 如 之 且 居 胡 刀+來 於醴 知金 宇威 吾常 尹君石 去 洪 乙端 四 公 若 苟口若 浙 復耀 良吏 明 恩 公 斯 之 土 解蘭 邑知 国 足 h 第 事靖 客 去乞 易 人 事如 抿愈課刻 可 T 化 本 家事 無 而 未 家 由 陽 居 足腻 发 以 可中 疾 所 不十 之 傅 奉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