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长丰田氏宗谱_6卷首2卷 (安徽) 长丰田氏家谱_二.pdf

长 明 印宗谱 老 座 页 雁口郡 雁门郡紫荆堂 安徽省长丰县 田氏宗谱 第二卷(卷首下)长丰田氏宗谱续修委员会编印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长 解读和处理 原 家谱中存在的儿个问题五 雁 郡 关于解读和处理原家谱中存在的儿个问题 我们长丰县境内的田氏族人手中,至今保存的家谱仅是公元 一九六三年所修写的四份家谱,一份是在一张纸或一块红布上写 下面就这几份原家谱中蕴含的有关内容,作些粗浅的解读,对原家谱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儿点意见.1、四份家谱中有一份家谱是写在一块红布上的,这块红布 家谱约两尺见方,上面字迹模糊,但文字尚可辨认,只是已经不 能复印留存了,这块红布家谱修写的时间是一九六三年元月二十 2、一九六三年元月二十二日还有一份写在一张纸上的家 谐,其内容除了祖居之地与红布家谱上的不同之外,其他内容基 3、一九六三年十二
长 卷 解 读 和 处 理 厦 家 谱中存 在的 儿个间 题 九 雁 门 郡 长丰田氏宗谱续修委员会 执笔人:由文伯 字,但却不是同一个世系(这在其它章节里有清楚的记叙)。我 们由此得出一个道理:族人之间论字派辈,要先论世系,后论字 上面所写关于解读和处理原家谱中存在的儿个问题”的八 项内容,是以一九六三年元月和十二月份长丰县田氏人员所修写 的四份家谱为依据,所提出的八项内容完全忠于并且符合原家谱 内容,所以上述八项内容是正确的。这八项内容完全可以答疑解 惑,统一大家的思想了,这八项内容可以作为长丰县田氏人员认 祖归宗、合谱认家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