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令书二十三卷保甲四卷_第十二册.12516(清)徐栋辑.清同治四年刊本.pdf

收合書卷十七 刑名上目鍵 睿理案 刑名總 蜀僚問答 瘦石山厉筆館 律例不可不 律本經術 律命 得偶 刑名上目 無名 無名 王有伞 劉衡 隆向榮 汪辉租 袁守定 王士俊 4233653
文合 刑象之法於象魏使万民觀刑象淡目而敛之小司寇之 去身也周禮大司寇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國都鄙乃 律命與乐相表裹故禮不可斯须去身律合亦不可斯 牧命書卷十七刑名上 律合 期於無刑台申韩之術者所能哉 也而吾所宜重者尤在弼教以明刑書日祥刑又日刑 近今言政特重刑名以爲官之考成殡係人之生死所 刑名上 致初辑
现行律例計四百三十有六門凡一千七百六十有六條言言 或問律例浩繁其要旨安在有尤要而宜先請者乎日有伏查 妙出矣 多易於習若例则随時變渔熟於律而再参酌時事例之糊 大耗共精血即留心公務已餘達能律耶余律本無 近日宦途多依靠幕友而於讀律毫不解无他聲色貨利已 而不為是安於怠惰甘於作矣 簡刑满之盆每遇公留心一二條不過数月可得其要懂 事傅例端百變不難立時折使師服状自少即獲 幕友者势必游移莫洪松師之所窥測惟熟之平日因 犯妄犯断條非了然心则雨造對難 關者原可任人慕友若田宅婚姻倩盗人命關殿 幕不同幕须全部熟官庶務乘勢有不暇凡律例之不 收場安得不怠推原其故只是不律例所致且官之律典 聯不協情理羅雨造曲遵竟是掌断事茫无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