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湖州府志九十六卷_首一卷_第十六07465.清.宗源瀚等修.陆心源等纂.光绪九年刊本.pdf

烏程縣 赋全紫湖原微細册 湖州府志卷三十大 據縣黎復實該圩田七千一百七十一顷二十一九分九四 田腻三 經政暑 按縣无全書可稽惟湖州府志内越原 毫按後列科核算該微米一十二萬一 田七干二百七十八顷三十五一四 一絲六忽二微二座二漠四埃九二 三田 4216120
按該縣無全書原科細數無稽考今核郡邑 米前數內按科派折微米五合一勺 二粒九黍三六栋一概科算每該微 七斗四升七合五勺六抄八振三圭九票 應微米二 二百七十八三十五一四毫以原 出應微科如府志內載原圩田七于 圩田一即今以原米按原敢扣 字除地山米数无多概不核計外所有 加科出應微數目微惟南耗春耗之零 就遠年志乘所載科圳應除险應加朗 字细未載明府志亦然無攻核合 奏册亦合惟原科南耗各教志内一零 仍復科人方具各縣辨法相符而與 法應將春耗南耗按數提出將折微各 下省兵耗米轉已科微在内今照全書辨 書科则之百下加三春耗及南夏 故米微銀各概行剔除其不人赋役全 各志所载均係縣中寶微本色科已将 粟四粒七黍一糖五糖三概 石五斗五
府志開箕山二千五百二三十九顷七十七放四分七麓四毫 核微米一升八合二句三抄二六栗七粒一二 按該縣清赋案内册報之山乾隆二十二年府 按縣志丙戴每原微米一升八合二勺零加南 志所載顷相符兹察府志内載原额山 六絲 核該微米前數 二搬三圭三乘一粒八泰九一六批 耗仍夜按数扣除另加折欲米五勺一抄 二楼七今将所加省兵耗米及加三春 入合一勺八摄七圭三粟五粒二三 豁免白耗食米五勺九抄共該微米一升 二句五抄又除乾隆二年吹白微糙项下 省兵耗米一勺四抄不又白春耗米 乔一瓶二楼一瓶 斗三升四合八抄四撮二圭四粟四粒二 四三概共微米一千四百五十二石九 三季二栖三糖六 五升四合六勺三抄五五圭一粟六粒 分一六毫一豁米六十九石八斗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