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公法四卷_第四册.64578(美)丁韪良译.日本庆应元年刊本.pdf

第三 得王之 第二 第简 得王醴之诸國春天主教者概首位从羅馬教皇但 王禮者能道第一等國使更有名號禮事属之 蘭合那與威内隧是也無王醴之國應推王禮者惟 合盟之國亦有之前時亦歸王於民主之大國如荷 之國皆有之即馬教皇日耳曼蓄侯并日耳曼瑞士 羅巴者國按公法有應得王不應得王禮者君主 1584582
第四币 之大序而盖書 更有一法以定盖關防大序而免端即循法國字母 後惟以抽义而定 國使會定條款云器国用丘易之礼者其使臣值次先 時圳各得其所居先之本以佳止数國之醴也也豹 端井盖關防係国在先被木则保被國在先及互换 或愉流而得首位或抽而得之自如立豹時此木開 可用以免筝端而存各國之統一互易之法各國 若两国交通而其等级或保平行或保未定则有戴法 矣彼時惟定條款以别君王所造使臣之等 大岗不原居下他國亦有不允之者其即置而不復 應按其使臣之尊卑而分马二等泉使同時民主之 使派數人創其及復會創者陳其从泉云國 巴國之等殺迄久未成有人國在巴勒立和約其公 許也於一千八百十四年也之國使會羅 各國君主尊卑之無盟豹特言皆恃常例由
第七 約限定革如俄丹雨國於一千八百二十儿年立約 的狭海合他國船雙來往者待以尊體北腰經各國相 起遂托司以為故不一而走也丹國欲事管波羅 粼近狭海之事则北航海之醴亦為其所谐國因面 若此國欲管某處而國争之即如英國有欲事管 國自立為法者或彼此豹章程者 國自定所过之船售衛所答體如何亦然儿此或保各 用或過本网之兵船所而用體應當如何亦各 船复應用何禮即他國之船售進已之疆内或相遇而 行从大海或行从已之飘内或遇本國船售或遇他 白丰之既行约權印可意制定本國船传之成 當下下篷放袍等事以為尊之之禮 各國之狭海者印娜见國之兵船或進海口衛所印 國常例定有航海體默或當左於人海者或當行於 請國君毛更有尊在未之有地 前者君主之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