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录一百卷_第七册.39154(清)孙璧文撰.清光绪八年刊本.pdf

新義錄卷十四目 君類五 高宗泥馬渡江之 徽梓宫并未歸宋 宋具宗信天書有深意 北汉当承正統之 周世宗好教 唐太宗囚皆死罪之事不黄 5-85015-
之者己之私耳周公之心乎或日使建成為太子辅 以同歸於道也夫建成元吉非得罪从天下者也殺 得罪於天下故之舜處其常而公其變聖人所 也盖象得罪於舜而已故封之管蔡危周公以問王室 范華陽日或以太宗般建成元吉地周公管蔡者非 新義卷十四 秦王般建成元吉典周公管蔡不同 君類五 安徽太平縣系壁文重塘甫
则未谦也 史臣歸美而个之史臣實之意雨得其莫乎 取信於史而已然则修新書者宜辨析其事使昔之 悟白居易元和中為詩猎云死鸯四百來歸狱蓄亦 筆者但知傳其炎不復推其俊之學者亦相承而未 太宗故夸大其數以見其汇心感大之至云爾自是秉 理不甚明哉而史臣皆以死罪青之者蓄欲歸美於 丽释之以太崇之明仁智必不為也以是觀之其 罪者四百人其間堂无差等一且不問其情之輕重 貨者是二者事之所常有可一概哉今也抵是 亦有過愚懦延林蔓其情至輕而爲政者所宜 巨極所疾其情至重而政者所宜去者 不然也况死罪法之極者其文如此之多其間必有 然明甚若三百九十人實皆死罪而太宗群之事必 而有之以四年天下死罪之而推此事理人情 其盛冬故矜而使明年就刑如期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