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太常奏疏九卷》(明)翁宪祥撰_常熟丁氏淑照堂_民国(1912-1949)_抄本_史_诏令奏议_奏议

翁太常奏疏九卷_(明)翁宪祥撰_常熟丁氏淑照堂_民国(1912-1949)_抄本_史_诏令奏议_奏议.pdf

吐氣權律忌目无走炎之勢口有鳄之聲 之概簧鼓於雌黄之舌勿信也凡兆隆所矢心盟獨張 俗而求同理據至理以定是非之程委蛇於超避之塗 莫辫则程之難言有是而於同見有獨而嫌於 见嫉矢正而投疑则批逆之此有言而后執言以相 國之有是衆非之所总也宫開马内外釜懷忠而 不可 主德 列連章累 召入禁悉禮吏户刑四垣而掌天垣之都所建明 力持國是能大其職者兆隆以吏治循 治安危之數者基重也则莫有如我年友翁兆隆之 尊飞靡 彈述 下關 余 朝 知 承 排叶閣其上關 所道 乏藩服每 外 知国 则 之時事者危忠傳布宇内 國是有所質成则然喜夫 盛然比得兆隆之單疏公 中報至展讀之見茅執是書而左泰之矣 當吾世而赌歌喜起之盛其必以都垣替為前 辰之亦以是樹掖垣之日寄兆隆以股肱心 毕而弗達于都哉囊中書以是備 上言亦行兆隆之意與天下嘿嘿而相信令後事者 上好言业行兆隆之言與天下共知之即 上指乎 朝廷意必得守道秉正循循奉職如兆隆者而後能當 主上亦意有所重而利章不與靳循次之虚席不 奏疏序 年弟王在晋明初父撰夫食者誠不能佐肉食者課寫欢一有餘味矣 用人行政何間之有兆隆疏草可樹臣為序行之 多口為政之時然不淄假令居官守言责皆如兆隆 終无兆隆取此雨交不以取名而以收效處平 测惜哉臣之不善進言也易之泰日包荒用馮河不 在十年之前用在十年之後渊默雷聲非常情所可 上深居朕不欲太阿之柄下移而定大策決大疑言 言語文字之外能然乎 上亦鑒兆隆純白之衷鲜有拂達非其精素感孚有出 作好作恶王道平平如是 城府高明光大正直忠厚天下傳以為无偏無無 勝亦不随波不漏網亦不吹毛索不躁急亦不深秘 有所人就其人而止不持雨可亦不固執偏见不求 年而後為奉常余其省中疏有所白事如其事而上 中至都給事中特以刑垣吏垣司計事前後十有五 上之不何而争日盈庭國是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