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奏议不分卷_清(1644-1911)_抄本_史_诏令奏议_奏议.pdf

上河南民著部再庫款銀二十万雨南漕到津截 奉 本部奏 山西眼大臣奏奉山東漕請河南派兵送速 待郎廉奏會眼濟招買捐指提絲 本部刑部左侍郎袁保奏豫省赈務甚急請 稽查山西眼敬銘等奏晋省民倒日多漕 本部奏尚书毛昶熙等因河南亢早成灾捐銀助眼祈部 日 明 五 三 上四 年 有年
上山西河南被灾甚重著江蘇等十省每省協濟該雨省銀 奉+三 奉 雨江督奏丹阳金壇二縣折征二成钱文請借豫省濟 雨江督奏光二年冬間留養灾民用滕銀雨請先行提 軍機處交出河奏南漕未石運費甚钜請將東漕餘 奉 银借河南濟贩满旧畔三 日二 三 年 月 四
寄洗馬温忠翰奏山西各府州縣連年亢早恤饥民需款 聖事窃臣钦奉光三年七月初四日 音酌量借晋有眼款恭指覆陳仰祈 甚等因此伏查江浙厘金项下泰海防經费雨年以 奏为遵 以上年直境早荒眼款不敷瑾就司道各庫竭力羅振未 此係海防總理衙門與户部原奏未可挪作他用是 来江蘇分厘未解浙江亦未按解足計庫存无多且 大學士直款總督一等伯臣李鸿章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