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迁南海子教堂奏疏函稿一卷_(清)李鸿章撰_稿本_史_诏令奏议_奏议.pdf

稳醇面後 此稿抄在动一日 批旨現辩法尚属周妥均著照所請行等因此樊教士赴 聖鑒事本年四月間臣北堂教士樊國訂立合同五條 奏為池口教堂移經教皇及教會准經臣與京 三月二日逻移池教堂空奏礼 凝將該教堂移建西什庫地方奏奉 法使商定互送照會完案恭仰祈
國家即照教皇教會遵名之據自行酌辩林椿轉致恭思当 其勿庸阻難致傷和請日將此事原委一照會送 之語顏欲藉端要挟臣力與斥如該使不光我 求臣與法使商以全法國體面林椿初传法使恭思当 各教士享平静之益不致另起風波等語樊殼士復再三 又將北堂轉交法國付给本會法國雨次經手求設法使 七年教皇博知法國將北堂給典本會成豐十一年中國 巴黎教會费雅德印函情甚為恭顺惟内云乾隆四十 回華法了此事十月十六日樊教士抵津来谒呈出 經手若中國不照法國所辦理我教甚属難堪請准 士来電巴黎教會總辩已兄准所訂合同惟法廷必要 求教皇遣使是羅馬使一層只可暂置不樊教
敕下海單衙門於各省捐款内篝殼由臣派員领回交關轉付 可否 税務司經手分次付給計第一次應付庫平銀十二萬雨 定即給地付銀臣與林椿等明查照舊案由天津 至原合同訂明付西什库地方時付給銀三分之一現既 允我改建兵丁養病院善堂容再督同地方官篝辨 楚瑾存高楼一角有碍觀曾樊教士轉商教會拆 渔至天津三汉河教堂係望海寺樵址同治九年被津民 國洋人運物之例由臣給護照行知各關放以示體 司禀商總理衙門酌奪辨理至購買建堂料物應准照各 合同之德璀琳赴京偕同該教士前往详細踏勘由該税 該處能否通車街南是否有小廓其出進凝原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