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说》(元)陈澔撰_明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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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不足以供大夫而下其禄浸薄苟亦為之则臣 之祈養不能自給此禄之多寡所以或同或黑也然 孟子所言其序與此同者被以贵為之序此以 聚寡為之序故也 馬氏曰者以為大夫士與侯之臣執同 禄亦同也其说非也上言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 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则其田益不同而禄亦同 剛非也又言自下士至小國之卿大夫禄據无采地三十六人下大夫则食七十二人三等之國士大夫 之禄不以國之大小為差而惟鄉君不同者士大夫 则分治其職之事则必以禄职君卿则治一國 之事必以禄视國敬也周官子男之卿再命國語 曰侯有伯子男有大夫無者以其無天子之 命也王制亦日小國之卿皆命於其君 李氏日天子之卿大夫士则以制其田侯之卿大 夫士则以其禄制其田所以凶年得以薄征其岑二十五 多邑制之失候分田虽多禄入自有定數亦无 尾大不掉之忠此先王制禄之美意也且先王分土 以封侯固宜畫得其地以享侯國之富今乃山澤 之所有则歸之公開田之所有则歸之公侯國之禄 餘又待用於天子而不敢私侯所得自十鄉禄之 外而无有心防若過矣然君十鄉禄乃君之 所自得者爾而侯國之公用则取地入以給之其 山澤田歸之公上领於王官而實藏富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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