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氏族谱】(岳阳家谱)_N4626.pdf

上力言 有侵犯不遵通旅治 子不微母娘不事添公結歸族公同處治让有犯 姑以致放淡服毒投水自据者合埃宪治 费不請法意冶 一幼干犯尊長長欺凌卑合理曲直公處 會律有明禁本境血愿诸神以敬為主每春 接舆不接原無定至本族南以及大 一一项律例森長以妍盜許偽皆出於此径門务
别立其或選立暨背所親愛者若於昭稷偷系不失石 許崇族指以次序告争务官司管理 附律 立嫡子法者枝八书 妻年長五十無子許立長子不立耆罪全 二乞姓子以宗者杖八十姓子發轉乞養羲子 無宗可歸者許姓不得承 子與兴姓人為關者杖六十歸宗 立嗣全宗而卑失亭者杖六十歸崇政之愿之车 同宗人為子生父母無子拾去者杖一百癸付所生
毅准折貨物拍算暗勿以暗之 人在患中急欲出業以全活命者為難勿以難之 七不買 老孤見子人绣真者不買 业未着落相持未决者不員 累世居非十分輪心万不得已而出者不買 福 业師契友宗族愛之不買 死墓生宅先明神洞壇社田地树木不買 力不以业山售不買,覆業宦前木不買族公郎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