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汪氏迁杭支谱】六卷_首一卷(杭州家谱)_N6759.pdf

制危 九十五世謹書
序 吾族自始礼文宇公于明末由縣宏村移居杭州後至前清道光年始有悉杭 時局平靖存者或整居里或散處四方威課食之不暇鲜能及譜事其間亦有鲜記 支之刊行其後未当續修中更成豐庚申辛酉太平軍城之役丁口耗太率其後 其本支之父組子姓名某字某生於何年卒于何月為一自備稽考更有刊版印行 號小宗譜者然皆各自為課不暇顺及旁支故自道光九年至今才百有四吾族人 處不相聞問久而將忘其為一族也乃有修宗譜之推伯主其事先以其所案具 两君同在京師鑒于宗譜之久而不将有文献无徽之耀也更以伯叔兄弟分居各 及十六年丁卯十八年己已伯伯唐兩君相世以來日大後死之貴无可 之草稿為基鍵不足復向各族人分别探以益之期年而成顺以他故不即印行 乃于十九年復族人教年
凡例 一世表自一世川候至八十一世汝器公于名下群某第子字某配某氏子 八十二世文宇公以後均群小傳内不于表中覆 二自文宇公杭後至今几及三百年子姓繁衍世表篇幅有限不能容納舊譜照宏 穆列表亦悉仍其舊 村家譜之例将八十四世公鹏公青青公之後分為老大房老二房雨支依據昭 二舊小傅以房份主故于老大房之長房火房以次叙列于老二房亦然今為简省 篇幅計改以世次為主凡同一世者即同列一同一世次之中仍以房份為序開 者一目瞭然 其无可考缺之 四小傅内于每人名下哲某第子次否字號行次官及生车年月日時并其葬地等 迎歸家则元聘某氏再娶普配不帮缴其中道者删去不载再娶亦書配不 其已娶者哲配某氏為某公女配亦如之未娶者書聘某氏未娶而故者如其木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