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案彙编]秋审比照彙案二卷》

较棠案新编
光五年次已卯陽月大興桑春榮書 無事用乎撒赏之梅國重以告夫世之讀此書者 精周於律文之外而仍歸宿於造律者之意中庶法為刑狱為堂而此書所戴且 於法外以犯法張為幻情形百出恐有非此所能者斯不畏炎易明慎用刑書冒哀敬折狱 故殺羲子工及幼牌 非應許捉轰之人死夫仍以課故殺定 故殺期親以下車幼及草幼之附死 故發胞弟 糖奢赁 盗拒捕刃事主 川捌拾傷人末傷人 拾婦女已成未成 锈拐子女 成致婚女及家子弟羞自 輪未及强已成未成 案目
一调威致婦女及家子弟盖自著污情致婦女激自者俱入情宣 河同 爾威致婚女及家子弟差念自盘 治四年 作立 不同可以缓决 强嘉已成無有無傷人锈幼女幼童和同强之案俱應人情寶若冒轰已成之 及强妄已成未成 学 之 以 催尚无手 北 题光二三十 戴改 照 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