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杂志》第.13.8_东方杂志_光绪年

東方第十三卷第八號目次 集權與分權 帝制運動始末記附岗十九 高 空中術附三 父一愛爾蘭叛之相附四 許家 胡學愚 附七 美國廣張軍備以制日本之問题 胡愚 潘水艇附二 賴斐爾附七 蔡元培 隧清虔 策之附間十二 和蘭有東印度之沿革及其殖民政 許家慶 火傷菌 機械療病法附四 胡學愚 許家 日相大限重信對於我國之忠告 此德軍搜捕間業記附网十二甘作霖 可恐之超航艇附 日本最新發明之弓榆附二章 許家 世界大兵工之美國附國八 胡學愚 章琛 餐樱隆筆 石道室詩話續卷十 陳 蕙 衍 風 日人聯絡南洋华侨之意見 洲爭舆動運動附國七 章琛 章琛一 文苑 小改卷 蒋瑞藻
第十三卷 一 TEE 第八號 集權興分權 財政中之最要者在將國家財政典地方經費分晰清(續前號)米可餠之為地税税契除費等可麓訂之為土地登記 信父 者為國家財政地方會所决微收充地方自治團 楚國會所决徽收充中央政府及地方官之政费 税金印花税及一切商貨難秋當除之而别定營 业税牙帖行帖当帖等可佛合之而别定營业登記税 之公费者為地方經費現時國税奥地方税無區 將來國會及地方會成立自有區别之標但 房捐可规定之為家屋税及家屋登記税其他若手 费若款等概由地方官廳收入析其若干分為國家 國民能力有此數不能不就現有之收人中 訂而隔分之現有之收入中關税税及郵電鐵路等 税若干分為附加地方税作自治經费國税由縣公署 徽收者
省公署—官—大 管理全省警備事移 管理省城巡警事務 民政司人督省自治及省城自治 公署—知事民政科 管理縣城巡警事務 支出縣公署之政费 管理全縣警備事務 察各道縣之司法行政 管理省公署所暴助長事 司法科—管理初极判磨之司法行政 盈督縣自治及城鐵鄉自治 管理縣公暑果辨之助長事務 自治經费 督促各縣徽收國及附加之省自治 代省公署微收直之及附加之省 不必更加干涉各國地方自治制度有以地方官 關於丙项地方團髓辨理之事務官廰除依法监督外 任自治團體之執行機關者但我國官吏往街於國家 财政科 费 支出道公署之政费 查各縣支出之政 横關地方機關之界限不細分析以致務粉繁頭 猪錯且官更國家任命地方會监督為難若因 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