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台湾文献丛刊_台湾文献丛刊

豪湾文默叢刊 整理經过,敬特略陳始末於簡端,博雅君子,幸垂教焉!民國五十八年孟春,惠陽用謹。
灣文默叢刊 月二一十四日南番屯軍呈覆之文;經改為單獨一案,增列於發文當日之次。如此一删一 四 增,件數未變。此外,凡遇同案分行數稿或附有内容相同文件,存其主稿或主要之件,餘略。至最後之東堡理林振芳等申報當地米敷產銷情形L一件已在日據時期 能作為附文而已.惟另有一案,待考訂。光猪十年十月初一日一分巡毫澎兵備道札彰化神士招募 土勇一一文中所云『該神一未见姓氏,顯係脱漏。經梭原件,文面有批:文内一 种L連篇累(原批『一),究不知何人?可笑L!按當時澎兵備道岳陽劉 為同年九月十一日一札彰化縣士林朝、林文招募土勇雨營一文,後一件即上(字蘭洲),為法兵,在所存檔案中有雨件札彰化縣神士募集土勇文件.
臺灣文竣刊 分别改以先後排列或以主稿為而以分行所用字句加用括號附之。凡有字不能辨或 六 而無法訂正者,即加(?)存疑.漏之處,可計字數者以『口代之,无計數者以:表示。至於抄錯 光奏一所收劉氏件有灣招片,與其專集所存略有出入;經加比校,發見事集所 按劉銘傅撕毫期間所有奏疏,殆均存於上引劉壮公奏L中。今得一皇朝道咸同 光年間在一文叢一中前未經見之沈葆植等件招片一饼附刊本書之末,作爲「附錄 存或已由集者酌加潤飾,谌至稍有删略事實之處。因將一道咸同光奏一本所收連同 書以及本書以外地方檔案尚有一淡(水)新(竹)檔案一為國立薹灣大學法學院圖書 檔案為直接史料之一種,極具學術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