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战演义》台湾文献丛刊_台湾文献丛刊

薄激文献兼刊 加重訂,增入卷目、,遂成章间體小,然其目的仍如書中所言,『以慰天下士 非此書可當史料之用,只在反映当年毫灣民氣之情激而已.庶之心,以解千古中國之恨也。依翻刻本腾付印列為盛灣文獻刊之一.又是書之雨刻本皆多;有初本而翻刻本校正者,有初刻本不而翻刻本反 之前,而劉大將軍國雨集皆有之,去其重馥者一將其餘十五慎合列於前。又删去薹 字之下,或以落之字加列於刊落之處。又原書有人物十六帧分列初集,續集 者。兹以本互校,一一為之改正。兩本俱或俱有落者,以應改之字加列於 書之後,以為附。(百吉)灣全圖一幅。
壹薄文献藏刊 之事,亦有不可無其人無其事者也。况京師播傅已久,衆不一,而劉,林等皆 四 爲不虚,是姑妄言之,姑妄之可也.解問之書可睡魔,而其事之虚實務欲辩信者又如何哉!彼既云「實一,吾即信 寶有其人,澎湖等處實有其地,作者假此發言,以慰人心,者當以與才子書聊供開 次乙未桂月,枕流主人题於西窗下。
夫天下之物者,乃天下人公共者也。而物各有主。是其主,千萬里移能自至; 之主也。凡物之聚散得失,皆有定理.况文人皆著之書哉.非其主,朝夕玩赏,亦必去。要以人知物各有主之理,而存公共之心,得者真可 喜,喜其物之投我,我即其物之主也.而未得者亦可喜,喜其物之不投我,我必非其物 細,過而侮之以為不能復見也。次日,做戚秀翁者,因差至余舍,寒暄既已,袖 中出書示余,之,乃實也。見其文法而不,簡而易,前後照,字 光猪乙未中秋口四日,市有劉大將軍臺實犯者,奈余事忙,惜未暇 之物,故舍我而去也;不意忽來投我,非千萬里而能自至者乎!句聯贯,數百餘言如一氣呵成,不海上三山,有東明而西谷晦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