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民国月刊_4卷2期_新月_民国月刊

《新月》民国月刊_4卷2期_新月_民国月刊

新月月刊第四卷第二期 目錄 雌婚問題 現代法學的勢 梅 汝瑚 工婚是一件必要之 Ⅲ结婚奥耐性 Ⅱ耀婚是不近人情的 光旦 白身身 何 葉 家 槐現代法學的越勢 梅妆墩 律應用方面.(三)開於法律念方面:我們把他們分開來看看:現代法的热勢,可以徙三方面察:(一)於法学本身的研究方面.(二)開於法 開於法學本身的研究方面 自满的態度而趣向於合作的態度。兹分逃之於後:在這方面的超勢最著的厥催雨種:一是由分析的研究而趣向於機能的研究.一是由 於作機能的(FBeone)研究,只怕要算是現代法学上最著的步了。以前的人以為 工機能研究的超勢對於各法律制虔和法律定由作分析的(Aneloe)研究而超向 學之能事只是在能把書本上的法律定和法律制虔整理得有辑,有系就便算完了。他們 對於這些定和制度在會上的實效用是完全不的。具文。甚至於他們在實上的效用和在書本上的效用恰恰相反。馨如禁酒,禁婚筝事。如果 我们知道,有許多法律在誓本上看來是很合理,很正的。但是在實行上他們却是等於 國刑法裹,開於一假释刑一種的制虔均有很堂臭的规定。但是在實施上他們却等於 你只分析他在書本上的條文而不研究他在实施上的功,那種研究是白费氣力的。又如在我 具文,不能生我們所希於他們的力。以前的法单為只要條文上整齊好看便算了 其實行上能否生效我們却不必問。還種熊度是我們今日所不取的。我們現在為本上的法 析其内容,而要研究其機能。這是現代法学很要的一偶特微.律之價值甚小,而實行上的法律之價值却其大。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